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下面是编辑阿青帮大伙儿收集整理的我,小书迷作文400字精彩6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近,不知是怎么的,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只要跟书沾上边,我就会爱不释手。
“叮零零,叮零零。”一阵熟悉的声音响起,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奔向自己的天地。有的到操场上看别人做游戏;有的在教室里休息;有的在走廊边眺望着远处美丽的风景;有的去图书馆看书……去了图书馆当然少不了我的。下课后,我和同学迫不及待地跑向图书馆看书。久而久之,在图书馆签名的阿母都记住了我们三个。
一进门,我就到童话故事区域,我为什么喜欢童话呢?因为孩子的一生中没有童话,就没有了丰富的想象力。我曾经记住了在书中的一段话“心地善良的公主这一生必定是和英俊的王子在一起过着幸福无比的生活。”因为这句话,我还买了一本精彩的童话故事呢。故事吸引我的是那些好词好句。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我读得不亦乐乎,引得我浮想连翩。仿佛我能融入了作者写作时的心情,上课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图书馆。
这一下子,我才知道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境界了。
你们身边有没有有特点的人呢?我身边有一个有特点的人,想知道她有什么特点吗?那我来告诉你吧!
我有一个朋友,名叫琪琪,她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侧脸上有一颗像珍珠一样大的痣,这颗痣,从她出生就有。听说,这是被天使吻过的痕迹。
她最喜欢读书了,每次一提到读书,她就特别开心!简直就是大家口中的小书虫呀!每次她读书读迷了,怎么喊她,她都听不见了。
每当放学的时候,都可以在茫茫人海中轻松找到她,完全都是因为这颗痣。
有一次,出去旅游,琪琪和我在一起玩,但是,不小心走丢了,两位妈妈都很着急,差点报了警,但最后,找着找着,看见了琪琪侧脸的那颗痣,找到了我们,可把妈妈担心坏了。
一天,我和妈妈去接琪琪放学,人太多了找了好久好久,都没有找到琪琪,但是,妈妈忽然模糊的看到了一个小女孩,侧脸上有颗痣,妈妈连忙上前去,没想到,还真的是琪琪。这是因为那颗痣。
我的朋友,琪琪,你的那颗痣,总是可以让我们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而且听老人说;那是被天使吻过的痕迹,我也好想要一颗痣,这样我也可以和你一样了!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因为我特别爱看书。
我家有一个超极大的书柜,里面装着一大堆书,可我还是把这些书看了个遍。
有一次,我为了看书就飞快的写完作业,然后就捧起书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妈妈在外面拼命地叫我去吃饭,我毫无反应,还沉浸在手里的书本中,仿佛在书本中漫游,就在我漫游时,妈妈走进我的房间,拉着我的耳朵,把我从书中拽了出来,叫到了餐厅。
因为我喜欢看书,所以随时随刻都捧着一本书,就在厕所,我也是捧着一本书,坐在马桶上,有一回我居然在马桶上坐了一个小时!
每天,我做完作业,我就拿着书坐在椅子上,在书本中玩耍、嬉戏,有时悲伤,有时开心,有时捧腹大笑,有时伤心得落泪。
还有一次,我没抓紧时间写作业,慢悠悠地写着,作业到10点才写玩,妈妈滔滔不绝的骂着我,一直骂道了11点,我还是随手抓起一本书钻进被窝,躺在床上专心致志的看着书。
我爱看书,我是一个小书迷。
我非常喜欢看书,就像小猴子爱吃桃子,小兔子爱吃萝卜,大鲨鱼爱吃小鱼小虾。我手里只要捧着一本书,就会看个没完没了。
我爱看书,喜欢像小青蛙一样,趴在床上看。有一次,我一直看到吃饭了还不知道。妈妈叫我,我把妈妈的话当作耳边风。爸爸去拉我,可我纹丝不动,爸爸只好使用了“暴力”,对着我“河东狮吼”:“快去吃饭。”我只好地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我心爱的“书窝”。我不知刚才趴了多久,等到拿筷子的时候,才发觉我的手非常僵硬,要夹东西总是夹不起来。盘子里的青菜鱼肉仿佛是一个个文字在向我招手!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书店,妈妈说她要去剪头发。我就在书海里“遨游”起来。我在书上看到一些幽默的地方,忍不住哈哈大笑,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我在书店,书店里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我,我红着脸,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傻乎乎地想:要是所有的书都飞到我家来,那该多好呀!
“读万卷书,走万里路。”我希望每天都有许许多多的书来和我交朋友。
我的爸爸是个书迷。他从小就喜欢读书,刚能走路,就抱着家里那些陈旧的连环画看个不停。等到上学,由于爸爸喜欢课外书,知识面宽广,语文成绩一直是班里的佼佼者,参加工作后也是抽空就看书。
在爸爸的影响下,我也喜欢上了读书,可是就看书的内容,我却时常和爸爸较劲:爸爸总让我看那些有关作文知识的书,还有那些比较老的儿童文学。而我呢,就喜欢看那些探险的、充满刺激的书籍,还有那些科幻小说。为此,我们父子俩时常起战争呢。爸爸认为,要学习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脚踏实地去接受知识。而我却认为科幻作品能唤起我的发明激情,多少好的东西不都是从幻想开始的吗?还有探险,可以发现还没有被人们发现的领域。读了这些书以后,掌握了探险知识,说不定将来我
看书,是我课余时间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像一位魔法师,可以让我忘记一切。
有一次,我去表弟家玩。我和表弟商量好玩“捉迷藏”的游戏。我来躲,表弟来找。我心里暗自想着:我可以躲在表弟房间里,他一定找不到我。刚跑进表弟的房间,我便发现表弟书桌上有套课外书《淘气包马小跳》,它立刻吸引注了我的眼球。我如饥似渴地翻阅起来,全然忘记了玩游戏的事情。我津津有味看着,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紧皱眉头。这声音惊动了表弟,他推开房门,得意洋洋地说:“哈哈,原来你躲在这里啊,被我找到了吧!”我莫名其妙地说:“什么躲不躲的?”表弟顿时傻眼了,奇怪地问:“表哥,你是不是失忆了?”我不耐烦地回答道:“去去去,谁失忆了!”说完,我又捧起书细细品味起来。
虽然表弟软磨硬泡地要我陪他玩,但我却一句话也听不进去,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我和这本书。我这个“小书迷”名不虚传吧!